看了房子我好喜歡,接下來我要做什麼?
在看房前,務必確認自身的負擔能力,包括 自備款、貸款條件與負債比(這部分之後另開一篇詳細說明)。
當你看上某間房子後,接下來的關鍵就是 出價。
出價與斡旋
通常,仲介會請你填寫「出價證明」(即斡旋或要約,詳見上一篇「出價一定要寫斡旋嗎?」)。
🔹斡旋金的支付方式:可以選擇 現金或本票,這點見仁見智。有些仲介會隨身攜帶本票,當場請買方填寫。不過,我個人更偏好使用現金,因為當屋主看到實際鈔票時,心理上的感受會更強烈,或許有助於促成交易。
市面上的斡旋與要約制度(以下統稱為斡旋)
1.單一斡旋制(信義房屋模式)
競速不競價,出價後,在洽談完成前,信義房屋直營體系內只有你能談。
優點:單一窗口、單一資訊,不易受到其他買方影響。
需注意:出價前 先確認屋主是否願意收,如果價格差距太大,業務可能會基於屋主的立場而婉拒。
2.順位斡旋制(部分直營及加盟體系)
競價後競速,同價位下,先出的買方有優先順位。
若第二位買方 超過你的出價,你選擇不跟進加價,那順位就會落到出價較高的人身上。
這種制度競爭較為激烈。
3.自由競爭制(個人品牌或部分加盟體系)
一切以 價格為優先,資訊可能較混亂,買方需要自行判斷。
p.s 若你看上的房子是「一般委託」,請直接當作自由競爭制處理。
斡旋時間
一般來說,斡旋有效時間約 1~3 天,大多數案件在這段時間內可以確認是否能成交。
但實務上仍需視屋主與買方的溝通狀況而定,例如:我曾經遇過屋主外派大陸,每週只能通 1~2 次電話,因此斡旋時間長達 2 個月。
折衝與見面談
📌 折衝談判
你加價、屋主讓價,雙方透過業務往返協商。
當達成共識後,會 轉定並約時間簽約。
📌 見面談
買賣雙方在業務陪同下見面,各自待在不同房間,由業務來回傳達,直到雙方達成共識。
通常 業務會要求你帶齊簽約必備文件,談妥後 當場直接簽約。
🔹建議事前確認好承購條件,避免簽約後產生爭議。
結語
希望這篇能幫助你更順利地進行買房決策,祝福大家都能買到心儀的房子!
當然若發現文章有不妥之處,歡迎交流指教。
參考資料
📌 信義房屋 唐先生
📌 圖片與修飾:ChatGPT
📢 歡迎指正,如需轉載或參考,請標明出自信義房屋唐義雄!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