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講結論:有機會,但不是裝潢花多少,就能直接從稅裡扣多少。
裝潢花很多錢,不代表國稅局就會全額認列。想把裝潢費列入賣屋的可減除成本,除了真的有做,支出性質和證明資料也要過關。
這篇主要談現在常見的房地合一稅。若房屋取得時間較早、不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,計算方式可能不同,申報前要再確認個案。
先搞懂:能減的是所得額,不是把裝潢費原封不動退給你
先用簡化概念看:房地交易所得,大致是成交價減掉原始取得成本,以及依法可以減除的成本與費用。
如果 100 萬元裝潢費最後被核實認列,意思是所得額可以少計 100 萬元,不是國稅局退你 100 萬元。實際少繳多少,還要看你的課稅所得、適用稅率與個案計算。
裝潢費想列成本,要先過三個門檻
- 確實有這筆裝修:工程真的做在這間房屋,而且費用是由你支付。
- 性質符合規定:支出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,且不是兩年內就會耗竭的增置、改良或修繕。
- 證明資料能互相對得起來:合約、明細、發票或收據、付款紀錄與照片,要能說明同一件工程。
固定在房屋上的工程,通常比可以搬走的家具家電更有機會說明是房屋的增置、改良或修繕;但不是看到「木作、廚具、冷氣」幾個字就自動通過,仍要看實際施工內容與國稅局核實結果。最好把固定工程、設備、家具家電分項列清楚,不要全部塞進一行「裝潢工程」。
建議保留哪些資料?
- 與設計師或裝修廠商簽訂的工程合約。
- 估價單、施工項目與材料費用明細。
- 統一發票、免用統一發票收據,或資料完整的合法收據。
- 匯款紀錄、帳戶明細等付款證明,付款人與收款人要說得清楚。
- 施工前、施工中與完工後照片,最好能看出地點、範圍與變化。
- 工程期間、追加減項目、驗收紀錄;國稅局查核時若要求,再補施工人員或其他相關資料。
只有一張總額發票,不一定能證明每一項都符合。只有估價單也不等於真的有付款、真的有施工。收據比回憶可靠,照片也比「我真的有做」更有說服力。

什麼時候開始準備?裝潢當下,不是賣房前一天
簽裝修合約時,就請廠商把施工項目與金額拆清楚;付款盡量留下可追查的金流,照片也分階段保存。等到幾年後要賣房才回頭找資料,設計師可能換電話、廠商可能搬家,你只剩一張客廳拍得很美的照片,這對報稅幫助有限。
設計師常會提供含稅與未稅報價。只看當下少多少,卻沒有取得合法憑證,可能讓未來想核實列報時少了重要證明。坊間所謂的「神仙操作」就先留在傳說裡,真的被查到時,神仙不會來,補稅和處罰還是得自己扛。
申報時還有兩件事別混在一起
- 裝潢改良費:想核實列入成本,要符合前面的性質並提出證明。
- 出售時的移轉費用:例如仲介費、廣告費、清潔費、搬運費等。未提示證明,或能提出證明的金額未達成交價 3% 時,現行規定可按成交價 3% 認定,但上限為 30 萬元。

不過以現在房價來看,很多案件光是仲介服務費就可能超過 30 萬元。如果實際支付的仲介費與其他必要移轉費用高於 30 萬元,而且合約、發票或收據、付款證明都完整,通常採核實列報,才比較能反映你真正花掉的錢。3% 的推計方式比較像憑證不足時的基本認定,不一定是對你最有利的算法。
再拆白一點:買入房屋後、出售前所做的裝潢,如果符合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、且不是兩年內就會耗竭等條件,申報時會放在這間房屋的「成本及改良費用」;仲介費、廣告費等,則是為了完成這次出售所支付的「移轉費用」。
簡單說,前者是把房子變好的錢,後者是把房子賣掉的錢。兩者都可能減少房地交易所得,但認列條件和需要準備的證明不同。
例如實際仲介費與必要移轉費用合計 45 萬元,有完整證明時,可以依實際金額核實列報;若證明不足,推計費用最高就是 30 萬元。至於另外一筆沒有憑證的裝潢費,不能因為還有「3%」這個說法,就一起塞進移轉費用裡。30 萬元不是空白報帳額度。
房地合一稅原則上要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 30 日內申報。送件時可附「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成本費用明細表」與相關證明;資料不足,國稅局可能通知補件,最後不被認列,也可能補稅甚至受罰。
老唐的簡單做法
- 裝潢前,確認合約、明細和開立憑證方式。
- 施工中,保留付款紀錄與前中後照片。
- 準備賣房時,把取得成本、裝潢、仲介與其他費用分開整理。
- 申報前,拿整包資料向國稅局、會計師或熟悉房地稅務的專業人士確認。
接著看:賣屋與稅務
- 房屋評定現值、土地公告現值是什麼?:先把市場價格和課稅數字分清楚
- 賣預售屋能不能用重購退稅?:換屋前先確認新舊房屋與登記時間
- 繼承的房子賣了怎麼算稅?:繼承房屋還要先判斷新制或舊制
參考資料
資料核對日期:民國115年7月。
老唐提醒:稅務規定會調整,實際是否認列仍以申報時法規、憑證內容與國稅局核實結果為準。文章先幫你把資料準備方向講清楚,真的申報時不要只靠網路文章硬撐。







